简述建筑法规定的建筑许可制度
1、建筑许可包括三种法律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单位资质制度,从事建筑活动个人资格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这是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筑许可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3、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及发放期限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延期及废止《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报告制度《建筑法》第十条规定。
许可证管理办法
1、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3、从事输电业务的,应当取得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供电业务的,应当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两类以上电力业务的,应当分别取得两类以上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配电或者售电业务的许可管理办法,由电监会另行规定。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
法律分析:环境许可的书面形式是环境行政许可证。环境行政许可证制度规定了环境行政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的规则。环境行政许可证适用于不同环境要素的保护和一个环境要素的不同开发利用阶段的保护。
法律分析: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环境行政许可是指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依当事方申请,就可能对环境产生消极影响的开发建设或排污行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许可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