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公司成立于2003年,美图比它晚了5年,为何坚持是魅族抄袭了商标?
魅族的英文商标和他的英文商标也只存在着一个字母的差距,这样的差距在很多的消费者不明的情况下会把他们认为是山寨产品,这样的原因他们就把美图和魅族的商标注册没能通过。
完全遵循《商标法》近似商标的判定原则,加上魅族本身就极其富有影响力,美图基本上是很难凭借公司的知名度而让国知局对其通融的了。
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4日。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知名手机厂商,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提供国际一流性能品质的产品,立足中高端市场。2014年,魅族科技与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
您好,魅族科技成立于2003年3月,是国内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公司致力于向消费者提供国际一流性能和品质的电子产品,并立足于中高端市场。
魅族成立于2003年,手机的品牌特色和调性,大家都十分熟悉,魅族的的粉丝被称为“魅友”“煤油”,创始人是黄章,真名黄秀章,论坛ID是:J.Wong,外号有:黄木匠、中国乔布斯。
魅族,是国产手机厂商,总部位于广东珠海,2003年成立,是中国最早开始涉足手机行业的企业之一。魅族科技(MEIZU)由黄章创立于2003年,坚守对产品的极致追求,拥有近20年消费电子研发经验,以及超10年操作系统开发经验。
吉利收购魅族后,商标也合体了,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是怎样的?
第一个基本判断:魅族在手机市场已经没有未来了,无论是魅族继续独立运营、当初的阿里接手,还是现在的吉利接手,这个结局都不会改变。
只有被吉利收购才是魅族更好的发展,在现在看来魅族可以说是和吉利汽车之间是各取所需的状态。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魅族被激励收购是一件双赢的事。
但是如果星际时代进去之后,任意的话大力气继续发展这个平台,那么也总会有不错的发展。
美图和魅族的拼音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并不能和美图造成直接的竞争,并且争夺商标也是在争夺利益,他们并不会,因为比魅族晚5年成立,就把这一块大蛋糕分给魅族的。
根据规定,商标文字读音近似,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不算侵权。
首先两者的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这是因为,法院认为,诉争商标(小米 MIX)和引证商标(魅族注册的 MIX,海尔信息技术公司注册的 MIX,等等)都含有显著识别部分MIX,两者在字母构成、含义、呼叫等方面相似,容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
根据判决书显示,小米“MIX”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与引证商标“魅族MIX”以及海尔注册的MIX商标对比,均包含“MIX”,字母构成、含义、呼叫等方面相近,易造成公众混淆。
法律分析:很多域名中的一个部分可能相当于商标,容易和商标直接发生关系和混淆,对商标类的知识产权造成一种侵害。